山西网上签订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购销三方协议

山西网上签订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购销三方协议
2022-11-05 11:24:57  阅读:90279+

  晋药招〔2022〕148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落实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办函〔2022〕62号),推进我省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的采购和使用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我省将采用网上签订的方式组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通过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签订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带量采购三方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配送关系要求

  (一)2022年11月7日起生产企业登录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http://1.71.190.141:3000)网上遴选配送关系。

  (二)每个统筹区域原则上确定3-5家配送企业,配送范围须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

  (三)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网上签订三方协议要求

  (一)相关单位登录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http://1.71.190.141:3000)网上签订三方协议。

  (二)相关机构范围

  1.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省中选品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2.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省中选品种上报预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

  3.参与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省中选品种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

  (三)工作流程

  1.关联数字证书

  医疗机构、配送企业、中选药品生产企业首先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将数字证书关联到平台用户主账号。

  2.签订三方协议

  2.1.医疗机构对某药品勾选本机构唯一配送企业。

  2.2.医疗机构生成合同列表(购销三方协议)。

  2.3.医疗机构推送合同给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

  2.4.医疗机构签订合同;配送签订企业合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2.5.合同签订完成,签订合同流程结束。用户可下载阅览签订的电子合同并存档。

  (四)签订时间

  2022年11月7日起签订三方协议。

  三、执行时间

  自2022年11月20日起,全省相关医疗机构按调整后的价格,通过山西省医疗保障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采购。

  四、备供产品执行

  按照国家联采办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规定,第七批国采增加备供机制,备供药品自2022年11月20日起按中选价挂网采购。

  五、注意事项

  (一)尚未领取数字证书的单位请自行前往数字认证机构进行数字证书的申领。数字证书不指定品牌型号和生产厂商,但需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目前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备省内开展数字证书业务资质的企业有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4006530200)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15513875180)。已经领取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数字证书的单位,不需要重复领取。

  (二)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

  (三)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原则上一个产品选择1家企业配送。医疗机构选定配送企业,并推送合同后,合同将无法撤销、删除,也不能再更换配送企业。请医疗机构在推送合同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四)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及日期戳。盖章时请务必注意盖章位置。

  (五)本次签订三方协议的医疗机构仅限于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上报预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另行安排。

  联系方式:0351-7596112

  附件:

  1.遴选配送关系操作手册

  2.电子合同签订用户操作手册

  3.生产企业操作演示视频

  4.医疗机构操作演示视频

  5.配送企业操作演示视频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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